《关于继续执行光伏发电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6〕81号): 自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对纳税人销售自产的利用太阳能生产的电力产品,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
了解更多2024年9月13日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执行光伏发电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81号): 自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对纳税人销售自产的利用太阳能生产的电力产品,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
了解更多2020年1月1日 · 分布式发电余电产品的发电户以居民个人、非企业性单位居多,大部分发电户每月销售电力产品收入仅有数百到数千元,属于《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规定的 " 其他个人和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非企业性单位 "。
了解更多2017年11月18日 · 分布式发电余电产品的发电户以居民个人、非企业性单位居多,大部分发电户每月销售电力产品收入仅有数百到数千元,属于《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个人和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非企业性单位"。
了解更多2017年11月17日 · 首先看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关于继续执行光伏发电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对纳税人销售自产的利用太阳能生产的电力产品,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
了解更多2024年8月9日 · 具体企业所得税政策如下:1)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和安全方位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48号)规定,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
了解更多2013年10月22日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财政性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1号)规定,在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增值税免税额、即征即退额都要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了解更多2017年11月28日 · 分布式发电余电产品的发电户以居民个人、非企业性单位居多,大部分发电户每月销售电力产品收入仅有数百到数千元,属于《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个人和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非企业性单位"。
了解更多2015年2月15日 · 10月30日,通威太阳能科技合肥基地9.98MWp屋面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首件组件开始安装。 截止目前,合肥基地已建成并网分布式光伏电站装机容量18.7MWp,待该项目建成并网后,合肥基地分布式光伏装机容量将达到28MWp,实现全方位年绿色发电约2800万kWh,预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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